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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通知

四川省化妆品商会 103 阅读 2014-09-09

 通知

四川省化妆品商会会员及化妆品商家:

    四川省化妆品商会转发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通知

              川食药监办(2014)311号

为了配合各级食药局工作,商会各会员单位认真学习2014年中秋、国庆期间药品、化妆品市场流通领域监管工作的通知认真做好化妆品经营者实施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四无”产品流入市场

四川省化妆品商会

2014年9月9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

2014年中秋国庆期间药品 化妆品市场流通领域监管工作的通知

川食药监办〔2014311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现就切实做好药品、化妆品流通领域监管工作,确保节日期间药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节日期间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

中秋、国庆是人民群众返家、出行旅游的高峰期。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分析当前药品、化妆品流通领域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充分认识加强中秋、国庆期间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完善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抓好节日期间的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节日期间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定节日期间药品、化妆品流通领域监管工作方案,迅速组织实施,在节前安排至少一次集中检查,并持续加强节日期间的流通领域监管,扎实做好节日期间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工作。一是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管。要结合辖区实际,突出对中心城区、商业街区、旅游景点等区域和车站、宾馆等公共场所节日期间人员密集地域涉药单位的监管,重点督促药品零售企业严格供货方资格审查,规范购销渠道和票据管理,认真执行药品查验养护制度,保障药品质量。加强对零售药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监督和指导,严格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加强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监督管理,防止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和滥用,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经营、使用药品的行为。二是加强对化妆品流通渠道监管。重点检查化妆品批发市场、商场、专卖店、美容院、美发店、洗浴中心、药店等化妆品经营使用场所,重点查看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严格实施索证索票制度,产品来源是否可追溯,严防无《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自制的化妆品、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化妆品、无批准文号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无进口化妆品备案文号的进口化妆品的“四无”产品流入市场,依法惩处非法销售化妆品行为。

    三、积极应对,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针对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细化应急处置预案,密切关注药品、化妆品安全动态,部署足够应急力量,充分做好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生药品、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置,严格执行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相关动态和信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关人员要全天保持手机开机状态,并畅通群众举报电话,及时调查核实和回复,妥善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