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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四川省化妆品商会会员及化妆品商家的通知

四川省化妆品商会 116 阅读 2014-12-10

   报

                                                 川化商(2014)通字第012号

四川省化妆品商会会员及化妆品商家:

    12月4日,成都市食药监局集中力量对荷花池化妆品市场“金荷花美博城”及周边化妆品商店开展专项整治,突击检查化妆品经营商户70余家,现场责令整改9家,立案调查5家,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化妆品50余件/箱。
    此次行动是成都市2014年化妆品流通使用环节专项整治中一次有计划、有组织的集中突击检查,也是近段时间来对该区域进行的第二次专项检查。经过执法人员近一个月的明察暗访、大力摸排和精心部署,整治行动主要针对化妆品市场流通中索证索票、包装标识、产品宣传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检查。此次行动有效震慑了成都市化妆品经营行为,教育了广大化妆品经营者经营行为,保障了消费者身体健康。
    下一步,成都市食药监局将继续与新闻媒体密切合作,进行正确选购化妆品宣传,同时发动群众及媒体记者积极参与化妆品流通使用环节违法犯罪行为检举,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促进成都市化妆品流通使用环节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四川省化妆品商会再次提示各位会员及商家,仔细研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保化[2012]9号),其核心内容如下为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现予印发。

    请各会员单位引起重视,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打造一个让消费者放心的化妆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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