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化妆品商会自律巡查制度(试行)
四川省化妆品商会自律巡查制度(试行)
为了加强四川化妆品商会会员单位市场规范经营,掌握行业市场发展情况,促使会员单位加强自律性,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行业素质,保护商家正当的合法经营权利,抵制不正当竞争,会员单位有义务带头维护化妆品行业市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定自律巡查制度。
一、巡查人员:由四川省化妆品商会自律专委会组织自律巡查小组,商会选出部分会员参与巡查小组共同服务;
二、巡查目的:避免会员单位因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违反相关规定。自律专委会为会员单位提供帮助和指导,避免违规所造成的不必要的社会损失和经营损失;
三、巡查范围:四川省化妆品商会会员单位;
四、巡查重点:会员单位企业、商店的产品是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台账管理、索证索票、标签是否正确,进口产品是否有贴中文标识、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进口产品检验检疫证)等是否齐全;
五、通过主动邀请或抽签的方法进行巡查:(一)会员单位应自觉主动请巡查小组指导不明白的地方,巡查人员要积极支持给予帮助和指导;(二)首先确定巡查区域,巡查小组根据时间、人员情况,确定要巡查多少家,编号采取抽签确定对象。
六、巡查纪律:巡查小组是四川省化妆品商会的组成部份,是为商会会员单位服务的,在巡查中不得以任何名义为达到其它个人目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商会规章制度,损害商会形象和名誉。如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现象,将提交常务副会长会议讨论,取消巡查成员资格;
七、在巡查中发现会员单位的产品有不符合规定的,一定要做好现场记录,产品名称,是什么原因,提出指导性建议和意见,填写规范指导意见并限期纠正;
八、规范指意见导书要填写规范的单位名称及单位负责人,巡查负责人要签字,填写地点和时间;
九、巡查人员对巡查的会员单位要作记录,负责人签字确认。巡查小组做了什么工作,提出了什么样的建议,要向相关部门写汇报情况,商会网站将通报巡查情况;
十、本商会巡查制度于2015年12月16日第二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十一、本巡查制度从2016年1 月1 日起(试行)
四川省化妆品商会
2015年12月16日